第五节 周篡西魏(第1页)
第五节周篡西魏
从来北狄入中国者,其能否有成,恒视其能否通知中国之情形。
以此言之,则尒朱荣不如高欢,高欢又不如宇文泰。
欢之任其子澄以绳抑勋贵,特因诸勋贵纵恣大甚,纲纪荡然,不得不如是耳,非真能留意政事也,而泰则颇知治体。
泰之平侯莫陈悦也,周惠达归之。
(惠达初从贺拔岳。
)泰任以后事。
营造戎仗,储积食粮,简阅士马,时甚赖焉。
赵青雀之叛,辅魏大子出渭桥以御之者,即惠达也。
(时惠达辅魏大子居守,总留台事。
)史称自关右草创,礼乐阙然,惠达与礼官损益旧章,仪轨稍备,其人盖亦粗知治制。
为大行台仆射,荐行台郎中苏绰于泰。
泰与语,悦之。
即拜大行台左丞,参典机密。
后又授大行台度支尚书,领著作,兼司农卿。
辅泰凡十二年。
(自大统元年至十二年,即自梁大同元年至中大同元年。
)史称绰之见泰,指陈帝王之道,兼述申、韩之要。
指陈帝王之道,不过门面语,兼述申、韩之要,则实为当时求治之方,盖为治本不能废督责,而当文武官吏,竞为贪虐之乱世为尤要也。
绰始制文案程序,朱出墨入;及计帐、户籍之法。
又减官员,置二长。
并置屯田,以资军国。
又为六条诏书,奏施行之。
(一治心身,二敦教化,三尽地利,四擢贤良,五恤狱讼,六均赋役。
)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
饬吏治以恤民生,可谓得为治之要矣。
泰于绰,实能推心委任。
凡所荐达,皆至大官。
泰或出游,常豫署空纸以授绰,须有处分,随事施行,及还,启之而已。
泰又欲放《周官》改官制,命绰专掌其事。
未几而绰卒,令卢辩成之。
辩亦累世以儒学名者也。
泰又立府兵之制,以整军戎。
建国之规模粗备。
西魏文帝,以大统十七年死。
(梁简文帝大宝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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