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3页)
我是个自认为没有什么能力的人,从来坦白我的软弱和胆小。
所以我该没什么可骄傲的。
况且,我又欠了人家的情没法明着还,对人家好也是偷偷摸摸的,大概不会丢脸。
谢审言不说话,要想投他的所好,我只好利用我们每天凑在一起的三顿饭时间对他进行观察。
在饭间,我用余光瞄着他吃什么菜,结果发现他只动他面前的菜,根本不往别处伸筷子。
我只好运用&ldo;尝试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rdo;的原则。
每次李伯都让我先点菜,我就点不同口味或品种的菜,然后看他对他面前的菜吃多少。
我暗暗掐指计算他下了几次筷子,如果是三次以下,那个菜就是他不喜欢吃的,如果是七次以上,那就是他喜欢吃的。
很快我就发现了他的口味。
他喜欢吃极为清淡的东西,稍微咸点儿他都不怎么吃。
辣的是更不会碰。
我想该是因为他咳嗽,受不了刺激。
他喜欢吃鱼,爱吃鱼脑袋后面的那块肉,一下筷子就是那里,然后是鱼腮边的那块。
还吃几口鸡,但不吃猪肉和牛肉。
他喜欢吃清煮过的笋片丝瓜之流的蔬菜。
还有,他喜欢喝清得能看得见底儿的汤。
他喜欢吃好米饭,糙米饭他只吃半碗。
他不爱吃馒头之类的东西,坚决不沾面条。
我注意到他爱喝浅色的新茶,那些浓黑的茶,上面飘着茶叶杆儿的,他只喝一两口润一下嘴唇。
话说他的口味和我还真不一样。
我喜欢吃烧得带点作料颜色的菜,见到本色的菜就觉得没味儿。
我喜欢酸辣汤打卤面红烧肉之类的东西,喝那苦得涩口的茶水。
大概是因为多了油腻,得用茶刮刮肠子。
真不是贵族出身的人哪。
但为了还人情,我就得牺牲一下自己的爱好,每次只点谢审言喜欢吃的东西,等菜和汤上来,我看着实在懒得动,但为了掩饰一下,还得吃几口,接着就去吃别人点的东西。
于是每天的这三顿饭就成了我的智力游戏。
总要揣摩怎么把给他的菜不动声色地推到他的面前,再贼惦记似地计算他吃了多少。
我对我的这种病态爱好归结为&ldo;没事干&rdo;闲出来的毛病。
斗智斗勇地还谢审言的人情还包括给他提供精神娱乐:我和钱眼杏花白天在马上说说笑笑,晚上在桌旁打打闹闹,尽量说些快乐有趣的话,把自己弄得像个说相声的,希望谢审言听了心里高兴些。
李伯有时插上几句话,笑上一阵。
谢审言只是在旁边,戴着斗笠,从不出声。
离府前的在我心头缠绕不去的感伤渐渐淡了,我有时会突然发现我一整天都没有想我以前那位,因为满脑子在想着谢审言吃够了没有,怎么把钱眼这个老想反攻倒算的人再说倒一次,费劲儿地回想以前知道的那些笑话的影子,再胡编乱造地给补全了,讲出来让大家都笑笑……
我感到越来越轻松,看来人是应该做好事,惠人与否现在还不知道,但惠己已经达到了,雷锋叔叔一定是个快乐的人。
这天,我们错过了城镇。
看着天黑下来了,四野无人,只好找了个小坡。
周围有几棵树木,大家下了马,拴好了,说就在这里过夜。
这是我们第一次露宿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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