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第1页)
呵,住着镶玻璃窗的房子,敢在县令之子面前威胁叫嚣,可不是过得太舒服了?
黄大人抬了抬手,不须吩咐,几个衙差便上去剥衣冠,要拉下去打。
宋县令倒替他说了一句:“此人并无越讼之事,合该先审后打。”
都打惯了,猛地停了这道手续,倒叫黄大人感觉少了点儿什么。
他不是肯委屈自己的人,摇头叹道:“宋令父子真有古人之风,对这样的罪人也讲究仁厚。
当日他在令郎面前口吐狂言,说本府要拿你父子入罪,还要看你父子是什么下场。
宋大人便忍得他辱骂你,本官也容不得,今日便替你父子做主——”
先治他以部民骂本县知县罪,打完再审。
本等该杖一百,按六品以下官员减三等论罪,也该杖他七十。
两边差役熟练地轻轻打过——打得重了就熬不过后头审问了——便将他按在堂前跪着受审。
王钦这两天已听说林家出了事,他们盼来的救星黄大人成了宋家的倚仗,此时心灰意懒,身上伤口又疼得紧,早没了在宋时面前的张狂,伏在地上老老实实受审。
黄大人想起那个打扮艳丽、容色苍老,口口声声骂他杀害自家侄孙,逼嫁侄妇的凄厉女子,便问宋县令:“他那侄妇来了没有?先传她上来审问。”
来了。
方才在外唱白毛仙姑传的就是她。
虽然一般案子都尽量不让妇人上堂,以免当堂抛头露面,损伤名节。
可这王家侄妇丧夫失子,自己又被卖往外地,千难万难才重回家乡为自家母子申冤,根本不在乎名节,主动要上堂作证。
宋大人体谅她的心情,也不阻拦,每次审判都叫她在耳房旁听。
今日终于轮到她上堂诉冤了。
宋县令捧起卷宗,高声唱名:“宣金氏上堂!”
她已再嫁过一回,不可称王金氏。
但她也不肯透露后来丈夫的姓氏,站上堂时还是以王家新妇自居,甚至称了王钦一声伯父。
王钦嫌恶又有些恐惧地喝骂道:“你已嫁了外省商人,就该安份守己,怎地又回来抛头露面,诬告家长,坏我王家的名声!”
金氏露齿一笑,眼梢吊起,竟有几分渗人:“我叫你伯父就是人知道,你害我儿子,犯的是普天下没有的人伦大罪!”
人伦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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