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北方丧乱(第1页)
第三节北方丧乱
自道武至大武之世,人民之叛魏者甚多,已见第八章第五节。
此等叛乱,至孝文、宣武之朝,迄仍不绝。
(孝文大和五年,即齐高帝建元三年,沙门法秀谋反,伏诛。
十三年,即齐武帝永明七年,兖州人王伯恭聚众劳山,自称齐王,东莱镇将孔伯孙讨斩之。
十四年,即齐永明八年,沙门司马御惠自言圣王,谋破平原郡,禽获伏诛。
二十一年,即齐明帝建武四年,先是定州人王金钩讹言,自称应王,州郡捕斩之。
二十三年,即齐东昏侯永元元年,幽州人王惠定聚众反,自称明法皇帝,刺史李肃捕斩之。
宣武景明元年,即齐永元二年,齐州人柳世明聚众反,齐、兖二州讨平之。
正始二年,即梁武帝天监五年,秦州人王智等聚众,自号王公,寻推秦州主簿吕苟儿为主。
二月,诏右卫将军元丽等讨,七月,降之,秦、泾二州平。
案时反于泾州者为屠谷陈瞻,苟儿则羌也,见《杨椿传》。
正始四年,即梁天监六年,夏州长史曹明谋反,伏诛。
永平二年,即梁天监八年,泾州沙门刘慧汪聚众反,诏华州刺史奚康生讨之。
三年,即梁天监九年,秦州沙门刘光秀谋反,州郡捕斩之。
秦州陇西羌杀镇将赵儁反,州军讨平之。
四年,即梁天监十年,汾州刘龙驹聚众反,诏谏议大夫薛和讨之。
延昌三年,即梁天监十三年,幽州沙门刘僧绍聚众反,自号净居国明法王,州郡捕斩之。
四年,即梁天监十四年,沙门法庆聚众反于冀州,杀阜城令,自称大乘,元遥破斩之。
明帝熙平二年,即梁天监十六年,余贼复相聚攻瀛州,刺史宇文福讨平之。
神龟元年,即梁天监十七年,秦州羌、东益州南秦州氐皆反。
河州人却铁忽聚众反,自称水池王。
后诣行台源子恭降。
正光二年,即梁普通二年,东益、南秦州氐反,河间王琛讨之,失利。
至五年,即梁普通五年,而破六汗拔陵反,时局不可收拾矣。
魏兖州,初治滑台,见第六章第五节。
后移瑕丘,见第九章第五节。
是称东兖,而滑台称为西兖。
大和中,又于涡阳置兖州,是为南兖。
涡阳,见第十一章第三节。
劳山,在今山东即墨县东南。
东莱镇,后改为光州,今山东掖县。
平原郡,后魏治聊城,在今山东平原县南。
定州,见第十一章第二节。
幽州见第十二章第一节。
齐州,治历城,今山东历城县。
秦州,见第十一章第三节。
泾州,见第十一章第四节。
夏州,治岩绿,在今陕西横山县西。
华州,见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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